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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2008-5-14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14

施行日期:2008-05-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美国白蛾是我国重要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也是国际上高度关注的检疫性害虫,具有取食范围广、适生能力强、传播蔓延快、危害损失大等特点。为确保北京绿色奥运的成功举办,维护我市生态安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美国白蛾防治任务的通知》(辽政办(2008)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国白蛾危害的严重性和“奥运年”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立足大局,全力以赴,确保防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美国白蛾防治总体目标是:压缩发生面积、控制发生范围、减轻危害程度。防治后有虫(网)株率控制在0.1%以下,其中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及周边地区和主要风景区要严密监控,及早发现,及时防治,确保不发生灾害。

三、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地区要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的防治工作。市林业局和城建局分别负责农村与城区防治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工作。

四、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各地区在防治中禁止使用化学类农药。要采取人工剪除网幕、围草诱蛹、灯光诱杀、释放周氏啮小蜂和生物杀虫剂等多种措施防治,提早做好药剂、药械等购置和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实行专业化防治与群众防治相结合。

五、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美国白蛾虫情监测与普查,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及发生趋势,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市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指挥部。

六、有关部门要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治不及时,造成重大危害的予以通报;对贻误防治时机,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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