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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5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4-14

施行日期:2003-04-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录)高邮鸭蛋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高邮鸭蛋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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