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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酒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04]1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31

施行日期:2004-08-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发[ 2004]90号),制定了《酒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酒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切实提高我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市”战略,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施名牌战略为动力,以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力度为措施,以切实提高我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为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质量管理水平和实物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业企业的产品全部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标准履盖率保持在98%以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80%以上的重点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大力推行标准体系认证,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要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等体系认证。开展企业质量体系评价,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力争A级企业数达到30%,B级达到40%,C级达到30%以上;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争创中国名牌产品1-2个,新增省名牌9-15个;

??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按ISO10012国际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积极通过计量保证能力确认和计量合格确认,力争3年内新增通过计量保证能力确认企业2家,新增计量合格确认企业10家;

??凡实行许可证管理(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食品市场准入)及“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做到有证生产;

??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依法整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

??全面推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全面提升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标准水平;

??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大力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三、工作进度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质量兴市”活动,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达到100%.2004年确定敦煌市率先启动“质量兴市”活动,力争年底通过省上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2005年玉门市、金塔县、安西县、阿克塞县四县、市完成“质量兴市”活动省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2006年肃州区、肃北县完成“质量兴市”活动省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质量兴市”总体目标要求,依托各县(市、区)、各行业、各企业各自的产业特点和区域经济特色,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切实组织开展好“质量兴市”活动。力争到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成效,并使之动态发展,将其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使我市走上一条“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可持续发展的“质量兴市”之路,全面提高我市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质量兴市”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质量兴市”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经贸、工商、质监、卫生、环保、农牧、乡企、城建、交通、旅游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全市的“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加强政府与企业及企业与企业间的交流,将“质量兴市”活动全面推开

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通过“名牌”战略提高我市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加强我市企业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带动我市产业群体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优化,实现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我市“质量兴市”活动的进一步走向深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抓好认证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通过三年的努力,凡实行许可证管理及“3C”认证的产品,生产企业要做到有证生产。到2006年底前,使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及“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100%做到有证生产,出厂产品达到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在监督管理方面要加强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不合格的产(商)品。

4、建立“质量兴市”的长效机制

“质量兴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周期长、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质量职责作为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进行考核。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质量兴市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发明创造、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以保证“质量兴市”工作顺利推进和持续开展。

5、努力提高企业质量工作水平

企业是“质量兴市”的主体,要通过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体现以人为本,从源头抓好质量的精神。各企业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发展观,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组建QC小组,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名牌产品。从而带动和引导中小型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6、强化社会质量意识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激励企业积极参与“质量兴市”活动。各级工商、质监部门要严格不合格品的整治制度,加大对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及处罚力度,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切实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专项打假治劣工作,抓大案要案,抓源头、抓窝点,以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杜绝恶性、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的发生;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

7、营造“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质量知识,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报道先进经验,宣传为“质量兴市”做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质量兴市”活动,自觉参与质量监督,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政府协调、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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