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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报送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企信用办[2005]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7

施行日期:2005-04-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征集、整合、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是市委、市政府建设“诚信重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渝办发[2003]193号)、《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及《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记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就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是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其它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的企业信用信息。

二、征集内容

按照《指标体系》和《办法》的规定,各成员单位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身份信息、优良信誉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优良信誉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的报送格式见“附件”。

三、征集原则

各成员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征集本部门及所属系统掌握或获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切实避免信息失真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由于各成员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建议指定一个部门承担牵头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报送,以保障本单位报送的企业信用信息全面完整、规范统一。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由于企业信用信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在《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系统》(以下简称《联合征信系统》)开发建设完成之前,企业信用信息暂时实行月报制,即每月10日前,由各成员单位将上月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信箱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征信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通过网络进行征集并适时更新。参与第一批联网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成员单位可通过网络征集并适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以确保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协调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Lvhao1221@126.com.

六、宣传报道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重庆企业信用网http://www.cqcredit.cn)”是宣传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承办、各成员单位协办的政府网站。我们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大力宣传各成员单位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具体举措、好的经验与作法。请各成员单位及时将本部门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我办将以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报道。

附件:

1.企业优良信誉信息情况表

2.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情况表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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