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编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征函[1995]011号)中关于修改部分报表内容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征管工作及报表报送情况,决定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含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各区 、县局、直属单位报送《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报送时间及填报要求见编表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
1、《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2、编表说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地税检(1995)55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11-30
施行日期:199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编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征函[1995]011号)中关于修改部分报表内容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征管工作及报表报送情况,决定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含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各区 、县局、直属单位报送《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报送时间及填报要求见编表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
1、《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2、编表说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