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79)民他字第23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79-10-17
施行日期:1979-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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