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报龙泉驿区地税局关于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请示》(成地税发[200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开发区发展,根据1998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议事纪要》(262)的议定事项,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省级以上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比照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
此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川地税函(2000)1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5-29
施行日期:2000-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报龙泉驿区地税局关于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请示》(成地税发[200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开发区发展,根据1998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议事纪要》(262)的议定事项,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省级以上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比照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
此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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