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函[2000]3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成地税函(2001)3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2-23
施行日期:2001-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函[2000]3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