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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聘请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监字(2001)2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1-07

施行日期:2001-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意见》(云地税发[1997]196号)的精神,省局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批特邀监察员。

一、聘请乔玉华等八名同志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乔玉华云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助理调研员党员刘荣忠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员李祖媛省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党员李军中共云南省纪委信访室干部党员孙保荣云南省省直机关纪工委检查室副主任党员张南云南日报社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员侯文先云南机床厂副总会计师张建华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党员二、续聘张家驹等八名同志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张家驹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云南工作组主任民革李永红昆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民建林艺云南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副编审民进李研云南财贸学院财税系副教授农工党赵佩兰省农业厅经管站经管科科长致公党王剑屏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九三学社杨晓红台盟云南省委副主委台盟周继康省工商联经济处副处长民建我省地税系统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各级地税局根据工作实际,选聘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关心地方税收工作,熟悉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能密切联系地税机关与群众的同志作为特邀监察员。实践证明,特邀监察员制度是一项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经济执法机关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对加强我省地税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特邀监察员对税务人员执法和服务质量监督及税企间桥梁纽带作用的认识,做好本局特邀监察员的换届、选聘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同时,要积极配合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建议,使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在我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不断加强。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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