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无锡市证券印刷厂卷式发票定点承印资格的报告》(锡国税征[2001]14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增补无锡市证券印刷厂卷式发票承印资格。
请你局帮助该企业建立健全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普通发票印制任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2]25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8-02
施行日期:2002-08-02
时效性:已失效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无锡市证券印刷厂卷式发票定点承印资格的报告》(锡国税征[2001]14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增补无锡市证券印刷厂卷式发票承印资格。
请你局帮助该企业建立健全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普通发票印制任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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