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3)67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11
施行日期:2003-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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