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3]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豫国税函(2003)5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2-16
施行日期:2003-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3]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