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管理。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国税发[2003]24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2-18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管理。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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