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即将下发的《北京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一并依照执行。
二ОО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地税营(2005)47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0-24
施行日期:2005-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即将下发的《北京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一并依照执行。
二ОО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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