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穗地税发[2006]5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09
施行日期:2006-03-09
时效性:已失效
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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