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4)38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16
施行日期:200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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