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5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批复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晋地税农发(1999)4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10-28
施行日期:1999-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5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批复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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