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发(1998)4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10-14
施行日期:1998-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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