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甘地税三(2003)1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13
施行日期:2003-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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