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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和确认延续“SUMMIT”等125件注册商标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工商商广[2006]2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04

施行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二○○六年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续评,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试行办法》规定,在企业申报、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决定认定“SUMMIT”等90件注册商标(其中工业品商标60件,农产品商标22件,服务业商标8件,见附件一)为杭州市著名商标。决定延续“胜奇”等35件注册商标(其中工业品商标25件,农产品商标5件,服务业商标5件,见附件二)为杭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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