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辽国税函[2004]4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9-22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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