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江西国兴集团兴国齿轮箱拨叉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兴地税发[2006]7号)收悉。经江西省经贸委确认,江西国兴集团兴国齿轮箱拨叉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套轿车拨叉、拨叉轴组件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212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总额1041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项目见附件,项目执行年限为2004-2006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
附件:江西国兴集团兴国齿轮箱拨叉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表(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