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年度AO应用实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年度AO应用实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AO是金审工程建设的国家审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计算机审计、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现审计信息共享的重要系统。为了使金审工程建设成果转化为实际的审计生产力,审计署在2005、2006年分别组织了全国AO应用实例(以下简称实例)评选活动。活动从AO的创新性应用,AO在大型项目、联网审计、审计管理中应用,运用AO取得巨大成果等方面,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应用实例。
  审计署根据AO应用中不断发展的业务和技术需求,着力在增强数据处理能力、扩充联机(服务器)版数据处理方式、增加辅助数据处理功能、扩展专业审计功能、实现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接口、增加数据本地存储与远程交互的安全措施等方面,完成了AO的提升,AO2005版已升级为AO2008版,不久将向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推广。
  为了进一步提高使用AO开展审计的质量水平,促进AO应用经验的积累与推广。经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举办实例评选活动,现将此次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
  (一)署机关、特派员办事处、派出审计局以司、办、局为单位,内部征集实例。
  (二)地方审计机关以省为单位,对所属系统征集实例并组织初评。
  (三)各单位选送的实例,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审计署信息办,报送数量不限。同时,各单位填写《报送实例汇总表》(见附件1),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汇总表和EXCEL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二、评选
  (一)审计署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实例进行评审。
  (二)评审结束后,发布评审结果。
  三、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实例是审计人员使用AO开展的、已完成的(以审计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真实审计项目,其中省级审计机关、特派员办事处只选送运用AO处理大数据量、非财务数据、非财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关联使用的实例。
  (二)提交的实例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多个单位合作的审计项目,可以分别报送,但实例中须注明,且实例内容不得重复。
  (三)提交的实例应包括以下要素:
  1.实例标题、提交单位、作者姓名。
  2.实例概述。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所属行业、项目实施时间、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审查的数据量、项目最终结果等。
  3.项目具体实施过程。详细描述使用了AO的哪些功能、如何使用、取得了什么成果等。
  (四)提交与实例相关的数据包、资料,包括:
  1.完整的项目档案数据包,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日记、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
  2.印证使用AO创新点或最终取得成果的相关数据包。
  3.正式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成果证明性资料。
  4.作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数据包或资料。
  如实例相关数据包涉密,可对提交的数据资料进行适当处理,但应保证不影响对实例的理解和验证。
  (五)提交的实例,包括书面材料(A4)和电子资料(含书面材料电子版、实例介绍的PPT、实例相关数据包)各1份。
  未按要求报送和截止日期之后上报的实例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评选。
  联系人:熊宛皎,电话:(010)68301015。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