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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江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阳府[2004]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5-21

施行日期:2004-07-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经市政府三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阳江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使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优待办法。

第二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依照本规定在全市范围享受优待服务;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特殊优待服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 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阳江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可享受如下优待:

(一)免费进入各公园。

(二)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三)免费进入下列文化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文化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除外)。

(四)免费乘坐市、县城区范围内行驶的公共汽车。

(五)在市、县、区属的工商、税务、供电、邮政、电信、银行等部门交缴费或领取款,享受优先服务。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给予法律援助。

(七)各级人民法院对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

(八)在公证机关办理扶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免收公证费。

(九)城镇老年人不承担社会性集资和其他社会性劳务负担;农村老人不承担义务工,不缴纳各种集资费。

第四条 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享受前款各项优待外,可享受如下特殊优待:

(一)市、县、区属的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急诊、专家应诊挂号费半价优惠;并优先诊病检查、注射、交费、取药。

(二)免费进入下列旅游场所:阳春市的凌霄岩、玉溪三洞、龙宫岩、崆峒岩;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的大角湾海水浴场、马尾岛海水浴场;阳东县东湖渡假村,东平珍珠湾渡假村;阳西县的月亮湾渡假村、河北海滨海水浴场等旅游场所。

(三)在电影院、影剧院观看电影、戏剧、录像,白天半价优惠。

(四)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每月发给不少200元的长寿保健金。

第五条 外地老年人在本市旅游、探亲、居住等,凭本人身份证或各地市老年优待证,参照本市优待条件给予相应的优待。

第六条 本市老年人《优待证》由市老龄委员会统一制发和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老年人,可以凭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村委会提出申领,经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老龄委办公室核发。

第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优待老人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县(市、区)以上老龄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对不履行优待老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老龄委员会提请其所在单位、组织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凡涉及优待服务的单位、组织,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检查、落实、督促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有关老年人优待办法同时废止。

阳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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