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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临床医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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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09

施行日期:2006-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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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临床医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临床医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人口计生委要继续加强与当地卫生、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关于临床医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计生发〔2001〕108号)精神,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自2007年起,计划生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为人机对话的方式;“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做好人机对话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大力加强考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要让工作在基层的广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及时了解考试的要求和安排,并为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保证他们能够顺利报名参加考试。   四、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已经开通“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远程培训平台”( www.e-health.org.cn),各级人口计生委要通知考生登陆培训平台及时了解培训信息,并组织考生开展考前培训。《全国计划生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上、下册)》,已经由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发行,各地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征订。   联系人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 张宁宁??   联系方式:(010)82504791,(010)82504619

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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