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4496 条法规今日更新 209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2007年能力验证项目开展验收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关于2007年能力验证项目开展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国家认监委共组织了2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项目,目前各项目均已完成。国家认监委拟于2008年1月份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技术报告
  请各单位务必于1月11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第一二轮通知、样品接受确认单、中期报告等)、所有参试实验室名单、初测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补测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后仍不满意和没参加补测的不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认真做好总结验收
  国家认监委将于2008年1月派出专家组对11个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11个B类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验收专家组名单报国家认监委审核批准。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报告,并将最终报告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22个项目初测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
  三、颁发证书
  国家认监委已经统一印制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方式为CNCA-07-01AXXX 号或CNCA-07-01BXXX号,其中,XXX为参加实验室编号。国家认监委将在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后公告发布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名单,并向这些实验室寄发此次能力验证合格证书(证书不收费)。
特此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