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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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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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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8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08年7月2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债0811”,证券编码为“100811”,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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