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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中央统计数据库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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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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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中央统计数据库工作小组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重庆商品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作为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中央统计数据库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该项目的质量,并保证如期交付使用,现决定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中央统计数据库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领导,同时成立统计专家小组。

(一)“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证券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的工作流程,确定源生统计指标和衍生统计指标;

(2)根据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的部署和专家小组的意见,撰写、修改中国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定义,实现统计指标标准化;

(3)制定中国证券期货业统计制度或管理办法,以确保标准化的统计指标在全国推广、实施;

(4)在统计指标标准化的前提下,制定中国证券期货业的各类统计表格,使之尽快纳入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体系;

(5)完成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小组”由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组长由徐雅萍同志担任。成员共12名,名单如下:

中国证监会信息统计部钟蓉萨陈仕华

期货部熊军

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部薛钧皮六一杨扬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部李凤梧赵文奇王晓冬

上海商品交易所信息部杨润申

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研究部任有标

重庆商品交易所发展部毛春波

(三)统计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论证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及其定义和统计表格;

(2)论证中国证券期货业统计制度或管理办法;

(3)鉴定并验收中央统计数据库的有关功能。

统计专家小组成员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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