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交易所披露交易、交割有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证监期字(1996)1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10-23

施行日期:1996-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交易所披露交易、交割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期货交易所: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制度,维护期货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对期货交易所披露交易、交割有关信息规定如下:

1.每日闭市后,公布当日成交量前20名会员名单及其成交量;公布多空持仓量前20名会员名单及其持仓量。

2.每周五闭市后,公布各合约注册仓单数量和已申请交割数量。

3.最后交割日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公布交割配对结果和实物交割量。

本通知自1996年11月25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