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调整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救捞费、代理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关于调整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救捞费、代理费的通知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各海上救助打捞局、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船务代理总公司:

鉴于人民币汇率并轨将对你们公司(局)的国际业务收费产生较大影响,为了使国际业务收费保持原有水平,经研究决定,将现行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理货费、救捞费、代理费(按装卸吨数计收的整船散货代理费、油轮装原油或其成品油代理费除外)费率提高50%,自1994年1月20日零时起实行。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