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李华强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对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申请情况的说明》(杭证特派办[200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对李华强、丁立人、王红舟、章剑平4人担任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异议;陈勇的证券工作年限不符合《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对其担任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异议。此外,李华强、丁立人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半年内辞去在其他单位的兼任职务。
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