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确认冯亮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和浩特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对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冯亮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的初审意见,确认冯亮担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冯亮同志的任职手续。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9-12-09
施行日期:1999-12-09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证监会关于确认冯亮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和浩特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对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冯亮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的初审意见,确认冯亮担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冯亮同志的任职手续。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