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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原市旅游管理局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深旅字(2001)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9-28

施行日期:2001-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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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1999〕14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对1999年12月31日前由原市旅游管理局制定并执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深圳市旅游酒店(宾馆)试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贸旅字〔1998〕2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文件不再继续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境(国)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5〕10号)

2.关于在我市旅游涉外饭店试行《旅游涉外饭店计算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深旅字〔1995〕52号)

3.关于对我市旅行社实行计划指标考核的通知(深旅字〔1996〕38号)

4.关于重申旅行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深旅字〔1996〕71号)

5.关于对我市旅游餐馆和商店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7〕26号)

6.关于深圳市旅游酒店(宾馆)试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贸旅〔1998〕24号)

7.关于加强出境游换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旅字〔1998〕33号)

深圳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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