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1999〕14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对1999年12月31日前由原市旅游管理局制定并执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深圳市旅游酒店(宾馆)试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贸旅字〔1998〕2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文件不再继续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境(国)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5〕10号)
2.关于在我市旅游涉外饭店试行《旅游涉外饭店计算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深旅字〔1995〕52号)
3.关于对我市旅行社实行计划指标考核的通知(深旅字〔1996〕38号)
4.关于重申旅行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深旅字〔1996〕71号)
5.关于对我市旅游餐馆和商店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7〕26号)
6.关于深圳市旅游酒店(宾馆)试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贸旅〔1998〕24号)
7.关于加强出境游换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旅字〔1998〕33号)
深圳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