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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发文字号:深城管[2002]2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9-24

施行日期:2002-09-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办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全面整治深圳关口、通道户外广告的通告》等3个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办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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