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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指挥家莱昂-弗莱舍等3位外国艺术家来华演出的函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5-05-12

施行日期:2005-05-1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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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指挥家莱昂?弗莱舍等3位外国艺术家来华演出的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你局[2005]广函外字1号函收悉。

经研究, 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美国指挥家莱昂?费莱舍、小提琴家约瑟夫?希尔弗斯、韩国钢琴家伊莉亚?金,于2005年5月13日至2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文化部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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