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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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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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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05年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重视和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服务粮食流通和改革大局,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水平,经综合评选,我局决定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山西省粮食局等20个省级单位和北京市房山区粮食局等37个市、县级单位予以表彰,分别评定为省级和市、县级“2005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这些被表彰单位有许多共同的做法和经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绩显著,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这些都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2006年,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将更加细化,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也更加重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发扬成绩,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驾护航,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5年12月5日

附件:2005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省级先进单位

一等奖(6个)

山西省粮食局

江苏省粮食局

安徽省粮食局

江西省粮食局

山东省粮食局

重庆市粮食局

二等奖(14个)

河北省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吉林省粮食局

上海市粮食局

浙江省粮食局

河南省粮食局

湖北省粮食局

湖南省粮食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四川省粮食局

贵州省粮食局

陕西省粮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二、市、县级先进单位(37个)

北京市

房山区粮食局 密云县粮食局

山西省

娄烦县粮食局 寿阳县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市粮食局

辽宁省

本溪市粮食局 大洼县粮食局

江苏省

泰州市粮食局

浙江省

海宁市粮食局 瑞安市粮食局

安徽省

繁昌县粮食局

福建省

龙岩市粮食局 古田县粮食局

江西省

宜春市粮食局 宁都县粮食局

山东省

东营市粮食局 济南市历城区粮食局

河南省

南阳市粮食局 宝丰县粮食局

湖南省

株洲市粮食局 芷江县粮食局

广东省

茂名市粮食局 云浮市粮食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粮食局 龙州县粮食局

四川省

崇州市粮食局 渠县粮食局

重庆市

大足县粮食局 万州区粮食局

贵州省

贵阳市乌当区粮食局

陕西省

西安市粮食局 渭南市粮食局

甘肃省

兰州市粮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粮食局 中卫市粮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粮食局 喀什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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