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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2年计算机和打印机第二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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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2年计算机和打印机第二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2年计算机和打印机第二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34号)转发给你们,《通知》决定2002年中央单位计算机和打印机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各单位不论是用财政性资金以及非财政性资金购买计算机和打印机、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之外追加采购资金购买计算机和打印机,都应按此《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协议供货的有效期从2002年7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各单位在购买计算机和打印机时,应注意查看财政部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等媒体上公告的价格调整等有关信息。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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