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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科技援藏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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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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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科技援藏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第四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进一步加大全国科技界对口支援西藏的力度,做好科技援藏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7月下旬在拉萨召开第二次全国科技援藏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1. 总结和交流第一次科技援藏工作座谈会以来科技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科技系统的力量,根据西藏的特色资源,通过人才、技术、资金等的支援和引导示范,提升西藏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促进西藏特色产业的发展,为实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西藏的稳定繁荣与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2. 根据西藏特色资源、特色产业以及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在西藏科技厅提出的科技援藏项目需求信息的基础上,确立一批对口援藏项目和合作项目;
  3. 分析新时期科技援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与新问题,研究西藏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政策与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科技援藏工作的思路、方式和重点任务。

二、参会代表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主管厅长(主任、局长)1人,负责科技援藏工作的业务处处长1人,派出援藏干部的单位可增加1人;
  2. 援藏项目合作单位代表1人;
  3. 国务院有关部委代表。

三、会议要求
  1.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会议任务要求认真研究科技援藏工作,制定出具体的援藏措施;
  2. 请各单位根据去年11月份下发的国科计函[2004]40号《关于做好科技援藏对接合作项目工作的通知》和《科技援藏项目需求信息汇编》的要求,尽快确立援藏项目,并填报《科技援藏项目单》(见附件1),于5月27日前报我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于5月组织西藏自治区各地(市)科技局负责同志赴部分省(市)科技厅(委)进行拜访洽谈;
  3. 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与会代表回执(见附件2)寄送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初步定于2005年7月下旬在西藏拉萨市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胡 江 010-68529088(传真)
  王学勤 010-68529736
  (通讯地址:北京2143信箱2分箱 100045)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云 丹 0891-6852676,6833579(传真)13908993968
  吉靳刚 0891-6825650,13908980882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93号 850001)
  科技部计划司 郑玉琪 010-58881660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科技援藏项目单
  编号:
  项目名称
  需求单位 所属地区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 传 真
   联系电话 E-mail
  援助或合作方式
  援助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邮编) 传 真 E-mail
  合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邮编) 传 真 E-mail
  援助单位简介:
  援助或合作的内容、投资规模:
  项目经费总 需 求 援助经费 其他资金注入
  关键词(限15字):
  备注:
  附件2:
  出席会议代表回执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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