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商务部关于组团参加2005年安哥拉和津巴布韦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2-24

施行日期:2005-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商务部关于组团参加2005年安哥拉和津巴布韦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会、协会,各中央管理的企业:   安哥拉、津巴布韦两国对我友好,是我在非洲地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2004年与我双边贸易额分别为49.11和2.54亿美元。为抓紧实施“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协助企业有重点地开拓非洲市场,我部定于2005年7月组织国内企业参加安哥拉“罗安达国际博览会”和津巴布韦“布拉瓦约国际采矿、汽车及工程工业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协办单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驻安哥拉、津巴布韦大使馆

二、基本情况   (一)名称:罗安达国际博览会   布拉瓦约国际采矿、汽车及工程工业博览会   (二)时间:7月11日至17日   7月20日至22日   (三)地点:安哥拉首都罗安达   津巴布韦布拉瓦约市

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携带能反映我国先进技术水平、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优质商品参展。

四、为支持企业参展,降低参展成本,我部已要求承办单位申请使用专项资金,对企业的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资助。关于参展具体工作,承办单位将另发招展通知书。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