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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1999年第二期记账式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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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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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1999年第二期记账式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批准1999年第二期记账式国债从1999年5月21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该券种的代码等要素,上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并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结算系统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将公告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

特此通知。1999年5月19日附:1999年第二期记账式国债上市公告

现批准1999年第二期记账式国债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交易的起始日为1999年5月19日,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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