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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软科学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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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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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软科学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我国软科学研究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科研计划,对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管理现代化和咨询产业化等具有重要的作用。2005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5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科技发展战略以及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发布重大课题,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出研究积累和研究能力较强的承担单位;二是围绕科技发展战略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发布若干重点领域,鼓励软科学界结合国际前沿或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选题研究,通过专家评审,从选题和研究能力两个方面择优选出承担单位;三是稳定支持一批软科学研究平台,形成在重点领域持续研究和应急反应能力。

2. 2005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受理和评审,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围绕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研究重点指南进行(研究重点指南见附件)。申请单位可根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题申报。

3. 为了保证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各部门、地方申报总数不应超过3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不超过6项;教育部不超过12项(不包括申请列入计划的自选性课题)。项目申报由各部门、各地方的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组织进行,不接受项目申请单位直接向科技部申报的材料。

4.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民营软科学研究机构参与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各部门、地方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企业或民营软科学研究机构申报项目。具体办法由各部门、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 各部门、地方的软科学归口管理单位务请在2005年4月10日前,将2005年度的项目申报函和项目申请书(可从中国软科学网www.softscience.net.cn下载,一式3份,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科技部办公厅。今年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管理,各地方、各部门确定的申报项目必须通过中国软科学网的“项目申报”网页进行网上申报。对于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委托单位: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赵刚 常玉峰
  电话:010-88614248,88613706
  传真:010-88613706
  电子邮件:rkxzzc@nrcstd.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蔡公庄55号
  邮政编码:100038

二OO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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