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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池政办(2008)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18

施行日期:2008-04-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是政府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的手段,也是政府主动沟通媒体、加强舆论引导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06)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政府主要部门及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目的

为使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更加贴近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新闻发布会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在市政府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一条快捷的信息通道。

二、政府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言人应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一般由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的正职或副职担任。

1.负责本单位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3.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处理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正面宣传工作;

4.负责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海内外记者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采访;

5.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对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咨询;

6.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联络员职责:联络员应由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科室(办公室、综合信息科、宣传科等)负责人担任,协助新闻发言人完成所承担的职责,可代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的新闻通气或吹风会、接受普通采访、回答问询等。

1.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收集整理本系统新闻发布活动的资料,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3.参加每季度召开的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内本单位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内容及时间

(一)新闻发布的形式:

1.新闻发布会;

2.记者招待会;

3.新闻吹风会;

4.新闻背景通气会;

5.媒体座谈会;

6.网络发布会。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1.全市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并对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

2.市政府举办或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相关部门承办的重要活动;

3.市政府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意见或即将采取的措施;

4.市政府阶段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实施进展情况;

5.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6.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及紧急重要情况的处置意见和结果;

7.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8.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推荐1名负责人(或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 和1名熟悉本系统工作的同志分别担任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需要,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定期约请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作相关的新闻发布;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也可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随时申请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 市政府新闻办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新闻发言人会议,研究一段时间内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 各部门联络员应与市政府新闻办保持密切联系,将本部门需发布的新闻及时告知市政府新闻办,以便及时安排举行新闻发布会。

附件:l.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第一批在下列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

一、设立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

二、设立县、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包括:贵池区政府、东至县政府、石台县政府、青阳县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设立单位新闻发言人,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招商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办、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池州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池州银监分局。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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