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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批准新建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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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0-03-25

施行日期:2010-03-25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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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批准新建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内蒙古自治区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辽宁省成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浙江省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省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省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省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省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通知指出,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自然保护区在我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保护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重要保护价值,进一步加强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对于保护我国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和生态过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通知还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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