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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哈政办综[2005]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1

施行日期:2005-04-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

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搞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已将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列入《市委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哈办发[2005]7号文件),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要按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抓好任务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讲求工作实效

要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紧密结合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领导干部行为失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二要强化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七条禁令”和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诚信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四要严格规范教育、医疗收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要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监管体制“六项改革”,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学校、医院和水、电、气、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办事公开制度,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点带面,整体突破,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解决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规范、考核结果不运用、责任不追究等问题,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通过廉政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通过执法监察,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行为,保证依法行政;通过效能监察,严肃处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刁难勒索等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勤政高效;通过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影响、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认真纠正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在坚持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的同时,着力查办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并加大惩办、经济处罚、赃款赃物追缴、追逃工作的力度,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运用多种手段,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要在6月1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将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全年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监察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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