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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

发布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聊政发[2005]1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2-01

施行日期:2005-12-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鲁政发[2004]37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全市各级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考核,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广大公务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考核,通过考核,奖优罚劣,从根本上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以及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措施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事、监察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严格从工作效能、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廉洁守纪等方面,强化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力求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健全平时考核制度。要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的方法,重点对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廉政勤政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册,作为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考核工作走过场、形式化的问题。

(二)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各级监察、人事部门和各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和负责人事管理的科室负责受理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分别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接转和直接受理的举报、投诉,要认真组织查实,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同级监察、人事部门,由监察、人事部门统一通知投诉人。设在监察部门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定期向人事部门通报投诉受理和查处情况。市人事局设立的投诉电话是0635-2118568,市监察局设立的举报电话是0635-8221099.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也要尽快设立投诉电话。市政府各部门的投诉电话要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人事局,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群众评议制度。对具体承办项目、资金等审核审批工作和证、牌、照核发以及其他热点岗位人员,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可开办公共服务“热线”评议节目,由部门负责人到场面对面地与群众对话交流、倾听意见、回答咨询和受理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考核能否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关键在于能否将考核结果真正与公务员的使用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都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调整使用以及奖励、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提供培训、学习、疗养的机会,连续两年优秀的,可提前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对于有严重不良行政行为或受到群众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定为基本称职。

1.季度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3次的。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季度内累计病假超过15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假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年终奖金。

1.季度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5次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4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9个工作日的。

3.季度内病假超过30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假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1.季度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10次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因不熟悉业务,未完成本人主要工作任务,从而影响所在单位整体工作完成的。

(四)因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敷衍推诿等不良行为投诉查实的,待岗培训。待岗期3-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重新安排工作。对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晋升级别、工资和职务。

四、加强对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人事、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市人事局、监察局要组成联合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无平时考核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管理不严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人事、监察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的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做好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内容和重点,使广大公务员增强勤政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聊城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聊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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