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市规划局申请收取档案查询费立项的请示”(城规发字[1996]2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取档案查询费。
具体收费标准及规定另文下达。
本函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京财综(1996)154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10-15
施行日期:1996-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市规划局申请收取档案查询费立项的请示”(城规发字[1996]2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取档案查询费。
具体收费标准及规定另文下达。
本函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物价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