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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选择权契约履约实物交割帐簿划拨作业配合事项」名称为「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缴交保证金暨履约帐簿划拨作业配合事项」并修正全文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证保业字第09300449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9-30

施行日期:2004-09-3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证保业字第0930044986号公告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9点;实施日期另行公告(原名称: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选择权契约履约实物交割帐簿划拨作业配合事项)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四字第0930137864号函办理

壹、本配合事项依本公司业务操作办法第七十一条之三至第七十一条之五、第八十九条之一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订定之。

贰、期货交易所开户作业

一、期货交易所应与本公司签订开户契约书,并检附印鉴卡一式三份,开设保管划拨账户成为本公司参加人,凭以办理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缴交保证金及履约帐簿划拨作业。

二、本公司经由联机计算机操作「开户基本数据建文件」交易(交易代号140),于期货交易所保管划拨账户设置「标的证券缴交卖出买权保证金专户」(账号0050000002-1)及「标的证券履约交割专户」(账号0050000001-8)。

叁、查询股票选择权契约到期履约作业参加人得于股票选择权契约到期日之前三个营业日起至到期日止,经由本公司电子布告栏之特定讯息查询股票选择权到期履约相关数据。

肆、标的证券缴交保证金、履约转帐及查询作业

一、期货交易人办理标的证券缴交保证金及履约转帐

(一)买权卖方或卖权买方交易人至往来参加人处办理标的证券缴交保证金或履约转帐

1.由交易人填具「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申请书(代支出传票)」向往来参加人申请办理,参加人审核无误后使用本公司联机电脑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交易(交易代号595)将转帐资料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接获前述转帐通知,即将标的证券自期货交易人之保管划拨账户拨入期货交易所之「标的证券缴交卖出买权保证金专户」或「标的证券履约交割专户」。

2.参加人应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6;汇入/汇出别选项选1:汇出,拨转类别选项选1:联机汇拨),打印「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单」核对。

(二)期货交易人经由往来期货商申报保管划拨账户予期货交易所,以办理履约标的证券转帐

1.期货交易所应于履约申请日下午四时前,将买权卖方或卖权买方交易人账户及履约标的证券种类、数量等资料通知本公司。

2.买权卖方或卖权买方交易人之参加人得于当日下午结帐前,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8,查询类别选项选1:履约汇出),打印「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单」。倘需调整履约数额者,应于当日下午结帐前,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调整」交易(交易代号599),将需调整之账号、证券代号及同意拨转数额等资料通知本公司,并再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8,查询类别选项选1:履约汇出),打印「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单」核对。

3.本公司于履约申请日次一营业日上午九时前,就期货交易人保管划拨账户之标的证券余额先扣除证券市场交割数额后,再依期货交易所或其往来参加人通知,将其可办理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履约之数额,自其保管划拨账户拨入期货交易所之「标的证券履约交割专户」,该交易人应付履约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时,本公司将账户余额中仟股之倍数数额办理拨转,并将拨转结果通知期货交易所。

二、期货交易所办理标的证券履约转帐

(一)期货交易所应于履约申请日次一营业日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前,将应付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账户及履约标的证券之种类、数量等资料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接获前述转帐通知,即将履约标的证券自期货交易所之「标的证券履约交割专户」拨入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之保管划拨账户。

(二)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之参加人于履约申请日次一营业日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起,得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8,查询类别选项选0:履约汇入),打印「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通知明细查询单」,查询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应收之履约标的证券。

(三)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之参加人于履约申请日次一营业日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起,得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6;汇入/汇出别选项选0:汇入;拨转类别选项选0:全部,或拨转类别选项选1:联机汇拨),打印「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单」,查询已转入买权买方或卖权卖方交易人保管划拨账户之履约标的证券。

三、期货交易所办理标的证券退还或处分转帐

(一)期货交易所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交易(交易代号595),将实时或批次转帐资料通知本公司。

(二)本公司接获前述转帐通知,采实时者于当日采批次者于次一营业日将标的证券自其「标的证券缴交卖出买权保证金专户」拨入期货交易人或期货商之保管划拨账户。

(三)期货交易人或期货商之参加人,得于当日或次一营业日使用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个股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交易(交易代号596;汇入/汇出别选项选0:汇入;拨转类别选项选0:全部),打印「个股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查询单」核对当日或次一营业日转帐资料。

伍、期货交易所核帐及日结作业

一、期货交易所得于标的证券缴交或履约申请日及次一营业日,经由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转帐明细收文件」交易(交易代号596F),收取期货交易人之缴交/履约转帐明细资料。

二、期货交易所得经由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日结数据收文件」交易(交易代号597F),收取其保管划拨账户下所有证券之余额及异动数据。

三、期货交易所确认帐务无误后,应经由本公司联机计算机操作「存券交易日结数据总结」交易(交易代号166),办理结帐。

陆、证券所有人名册编制

期货交易所应于发行公司为召开股东会或分派股息、红利或其它利益所公告停止过户日前一营业日,将「标的证券缴交卖出买权保证金专户」或「标的证券履约交割专户」之有价证券所有人明细数据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依规定编制证券所有人名册。

柒、期货交易所应于选择权契约到期日前三个营业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止,将期货交易人向往来期货商申报之保管划拨账户、可能被履约数额等资料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于次一营业日将检核账户及账户余额结果通知期货交易所。倘期货交易所于履约申请日通知之期货交易人保管划拨账户之参加人,因被合并、停业或营业让与时,本公司即不办理履约标的证券转帐事宜,并通知期货交易所。

捌、本公司办理股票选择权标的证券帐簿划拨作业,依本公司收费办法收取费用。

玖、本配合事项未尽事宜,悉依本公司业务操作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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