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保一字第09402500991号令修正发布全文7点;并适用自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起签发之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契约
一、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之定义年金累积期间,保险公司依据要保人交付之保险费,减去附加费用后,依宣告利率计算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年金给付开始时、依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年金金额。
甲型:年金给付开始时,以当时之年龄、预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换算定额年金。
乙型:年金给付开始时,以当时之年龄、预定利率、宣告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计算第一年年金金额,第二年以后以宣告利率及上述之预定利率调整各年度之年金金额。
二、预定危险发生率计算年金金额之预定危险发生率由公司以财政部86年6月30日台财保第862397037号函颁之年金生命表为基础,自行订定。
公司于送审商品时,应检附预定危险发生率之订定依据等相关资料。
三、预定利率及宣告利率
(一)宣告利率宣告利率之订定应考量公司相关资产配置计画可能之投资报酬率及公司合理利润率等因素,惟不得超过各该宣告利率宣告前中央银行公布之最近一月之十年期中央政府公债次级市场殖利率,并不得为负数。
(二)预定利率年金给付期间:预定利率不得高于年金给付开始日当月之宣告利率,且不得为负数。
公司于送审商品时,应检附预定利率及宣告利率之订定依据等相关资料。
四、年金金额计算公式
甲型:Annuitys =V÷a
..
乙型:S =1 ,Annuitys=V+a
1+js-1
S ?2 ,Annuitys=annuity s-1 ×────
1+i
符号说明:
i:预定利率
js:年金给付开始日与每年年金给付周年日当月宣告利率 (各给付
周年各有值)
S:年金开始给付后之年度
..
a:以预定利率及预定危险发生率所计算之年金现值因子
V: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Annuitys:年金开始给付后第年之年金金额
五、预定附加费用率(年金累积期间)由公司自行订定,并明订于契约条款中。
公司送审商品时,应检附预定附加费用率之订定依据等相关资料。
六、责任准备金
(一)提存方式:
年金累积期间:以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全额提存。
年金给付期间:
甲型:以平衡准备金制提存。
乙型:计算公式如下
(1) 以终身生存年金为例:
? 1+js
Vs =Annuitys+1 ×a= (Vs-1-Annuitys) ×───
1 -q
(2) 以n年保证给付期间之终身生存年金为例:
保证给付期间内:
? ?
Vs=Annuitys+1 ×an-s+ (Vs-1 -Annuitys×an-s+
1+js
1) ×────
1-q
保证给付期间后:
? 1+js
Vs=Annuitys+1 ×a = (Vs-1 -Annuitys) ×───
1-q
符号说明:
i:预定利率
js :每年年金给付周年日当月宣告利率 (各给付周年各有值)
S:年金开始给付后之年度
q:预定死亡率
?
a:以预定利率及预定危险发生率所计算之年金现值因子
Vs:年金开始给付后,第年度末之责任准备金
Annuitys:年金开始给付后第年之年金金额
?
an-s :以预定利率计算 (n-s) 年之确定年金现值因子
n:保证给付年金之年期
(二)预定危险发生率:
以财政部86年6月30日台财保第862397037号函颁之年金生命表死亡率之90%为基础计算,并以不超过计算年金金额之预定危险发生率为准。
(三)预定利率:
年金给付期间:
甲型:计算年金金额之预定利率与依『新契约责任准备金利率采自动调整精算公式』计算之利率,两者之最小值。
乙型:依换算当时预定利率为标准。
七、解约金解约金计算方式或标准由公司自行订定,但需符保险法第119条之规定,并明订于契约条款中。
公司送审商品时,应检附解约金计算方式或标准之订定依据等相关资料。
台湾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