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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31

施行日期:2006-08-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白银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白银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上的安排部署,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05)11号)精神,提出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推进乡镇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以创新乡镇管理体制为方向,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大胆探索、周密设计、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按照政事、政企、事企职能分开的原则,准确定位新形势下乡镇政府管理职能,改进乡镇政府工作方式,科学设置乡镇党政机构,精干乡镇人员编制,核定乡镇领导职数,整合乡镇事业单位,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实行分类改革。在推进乡镇事业单位转换机制的同时,逐步建立新的基层管理体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创建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新型服务体系,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有利于提高乡镇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加强乡镇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这次开展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转变乡镇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转变乡镇职能是这次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各县区、各乡镇都要围绕新形势下乡镇履行“贯彻法律法规、加强政权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文明环境、促进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稳定”等基本职能,认真分析梳理和准确分解定位乡镇职能。乡镇职能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工农业类型、城乡结合类型、农业类型等不同类型乡镇的特色,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变到对乡镇各类经济主体和为“三农”服务进行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进一步理顺县区与乡镇的关系,明确县区与乡镇的事权范围和责任。努力转变县区对乡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凡是属于乡镇行政管理范围的事务,县区不再干涉;凡是县区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不再交由乡镇负责和实施。改进对乡镇年终目标的考核办法,减少县区面向乡镇的经常性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确立乡镇事业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增强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乡镇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乡镇政府只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不再干涉具体事务,让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做好专业技术服务。

2、综合设置机构,科学设置岗位。乡镇一级设立党委、人大、政府,不设立政协机构。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乡镇区域规模和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重新整合乡镇机构,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界定职责任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以编定岗,以岗定人,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这次乡镇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不要求一个模式,按照乡镇的不同特点,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确需设置内设机构的,严格控制机构限额,一类乡镇不超过4个,二、三类乡镇不超过3个。二是在乡镇只设置一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其他根据乡镇行政编制,按照组织建设、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设置综合岗位。

3、整合乡镇事业单位,建立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事业单位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一是合理划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管理性、行政执法性、公益服务性和生产经营性职能。社会管理性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承担;行政执法性职能,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公益服务性职能,要强化服务功能,财政保障经费;生产经营性职能,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路子。二是围绕服务“三农”这一核心职能,对乡镇事业站所,要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进行撤并和整合,重新组建为“三农”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服务中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为农村服务功能。三是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改革乡镇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起适应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变“养人”为“养事”。乡镇公益性服务机构设置也要按照乡镇已定类型控制限额,一类乡镇不超过4个,二、三类乡镇不超过3个。

4、严格核定乡镇编制,精简乡镇领导职数。各县区乡镇人员编制以2005年市编委核定下达乡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乡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基数从严控制。允许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乡镇所辖面积、人口数量、财政收入等因素作适当调整。坚决杜绝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外自定增加乡镇编制。

要从严核定乡镇领导职数,根据省委办发(2005)27号文件精神,乡镇可采取党政交叉任职的办法严格控制,一、二、三类乡镇党政领导职数的配备控制在9、8、7名以内。

5、推行全员竞争上岗,妥善分流富余人员。乡镇机构改革要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乡镇党政机关在编干部,一律按新设置职数和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改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达到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素质。乡镇设立的公益类事业中心(站、所),其在编人员一律按照新设置的职位和岗位进行全员竞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要坚决清退乡镇非正式人员,分流乡镇超编人员。分流人员必须离岗,不允许与在职人员混岗,更不能轮流上岗,严禁搞编制混用和轮岗分流。乡镇机构改革后,其行政事业人员,都要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县区和乡镇要研究制定人员分流配套优惠政策,可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前退休、加强基层、学习培训、领办企业等途径和方式,促进人员分流的顺利进行。

三、方法步骤

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年底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解剖试点乡镇的历史和现状,深入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职能准确定位、乡镇职能转变措施和农村公益类新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形式,掌握好第一手改革试点资料。

第二阶段:制定乡镇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试点乡镇的主要职能和职能转变方式及措施;试点乡镇党政机构(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试点乡镇公益服务类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试点乡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核定;试点乡镇党政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试点乡镇人事制度改革办法和人员分流措施等。试点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由试点乡镇提出,县区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审核,报市编办审核后,由县区委和政府审批。

第三阶段:试点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主要是宣布方案、公布职位(岗位)、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制定配套制度、分流超遍人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项改革内容的落实到位情况。具体办法是:乡镇进行自查,县区全面检查,市上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组织领导

乡镇机构改革具有涉及面广、难点问题多、任务复杂艰巨等特点,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各县区都要成立由县区长任组长,县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发改、监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编制部门具体协调指导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2、确定试点乡镇。各县区分别确定1个乡和1个镇,共10个乡镇进行改革试点。要求市人事编制部门选择1?2个联系试点乡镇,指导联系试点乡镇的改革工作。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都要把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精心部署,分步实施,认真完成今年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政府 中共白银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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