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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定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定政发(2008)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08

施行日期:2008-05-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就《定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定政发(2007)54号)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在职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形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含退休人员)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未实现就业的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转非居民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

调整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一)非在职城镇居民。?

每人每年14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中央20元,省、市、县区分别补助30元、10元、20元)。?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

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中央20元,省、市、县区分别补助20元、10元、10元)。?

(三)城市低保人员。?

1、属于低保对象的各类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各级财政补助90元(中央25元,省、市、县区分别补助50元、2元、13元)。属于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学生个人不缴费,由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10元。?

2、其他低保对象每人每年14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中央50元,省、市、县区分别补助50元、2元、18元)。属于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居民个人不缴费,由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20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由原150元降为50元;二级医院(指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等县级医疗机构)由原350元降为200元;三级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由原700元降为400元;转外地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四、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凡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以下标准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统筹基金报销55%调整为6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统筹基金报销50%调整为5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统筹基金报销45%调整为50%.?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万元调整为1.4万元;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60%,年最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调整为1.6万元。?

全日制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

五、建立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每满三年且没有享受住院补偿的,将个人累计缴费部分的50%划转个人帐户,用于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三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实现就业或者灵活就业后,并轨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首次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和等待期。

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为了方便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县区内实行城镇居民住院就诊“一卡通”制度,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凭医保卡就地直接报销。?

为方便居民缴费,县区应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帐户、帐号向社会公布,居民凭医保卡直接到开户银行缴费,凭缴款单到所在社区办理有关手续;市、县区两级不设统一的缴费期限,参保居民从缴费之日起,在一个年度内有效。?

为方便居民住院,须在入院后3日内以电话或委托亲人办理等方式将患者姓名、所住医院及科室、床位号等信息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随时抽查和检查住院人员情况。?

实行预拨定额医疗费用制度,由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有关协议,委托其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分季度到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措施,为城镇居民参保、就医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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